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建交联合公报 |
2000-11-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根据发展两国共同利益的原则和增进两国各方面关系的愿望;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阿拉伯反对帝国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斗争的尊贵立场; 鉴于科威特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 两国政府决定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互派大使。 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于科威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