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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厄瓜多尔总统诺沃亚举行会谈

2002-03-20
  2002年3月20日下午,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与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诺沃亚举行了会谈。

  江泽民表示,自1980年中厄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顺利发展。近年来,双方高层往来不断,相互了解加深;经贸、技术合作发展较快;文教交流不断加强;在国际事务中,双方保持良好合作。他对两国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他说,中厄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共同任务。加强双方的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南南合作。我们愿同厄方一道,共同推进中厄友好合作关系。

  关于两国经贸关系和技术合作,江泽民表示,在两国政府和企业界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双边贸易持续增长,经济合作初见成效,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已经起步。中国政府重视发展同贵国的经贸关系,对加强双边互利合作持积极态度。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使两国在经贸、技术领域的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江泽民对厄瓜多尔政府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表示赞赏。

  诺沃亚赞同江主席对两国关系的评价。他说,中国是厄瓜多尔的好朋友,厄瓜多尔政府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政治和经贸关系。中国企业家已在厄瓜多尔有了相当规模的投资,厄瓜多尔欢迎中国继续在厄投资,参与厄港口和机场等项目的建设。

  诺沃亚重申厄瓜多尔政府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

  诺沃亚还介绍了拉美地区的形势。

  关于中国和拉美的关系,江泽民说,近年来,中拉政治关系加强,经贸合作扩大。中拉有着相同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巨大的合作潜力。中国愿进一步加强同拉美国家的合作,共同为建立新世纪中拉长期稳定、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关系继续努力。

  诺沃亚表示,中国是拉美国家的朋友,厄瓜多尔愿继续推动拉美国家与中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并互相介绍了各自国内的形势。

  会谈后,中厄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厄瓜多尔-中国商会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学院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安东尼奥·J·克维多外交学院合作协议》。

  江泽民主席和诺沃亚总统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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