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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兆荣: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成果空前 落实仍需努力

2011-07-03
 

                                     梅兆荣

温家宝总理6月27 -28日访问德国的重点,是同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落实2010年7月《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双方各有十多位政府部长参加此次磋商,级别之高、规模之大、议题之广、成果之多,在中德关系史上实属空前。这是中德关系高水平的标志,是两国战略伙伴合作取得了新进展的表现。

2010年两国总理在7月和10月两次会晤中商定全面推进中德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中德政府磋商机制,是两国关系发展成熟,互有需要的结果,也与全球化对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深刻影响分不开。

众所周知,2007年9月,默克尔总理示威性地在总理府会见达赖后,中德关系一度跌入低谷。中国的强烈反应促使德方认识到尊重中国核心利益的必要性,从中吸取了教训。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欧洲经济受到严重冲击,而中国在应对这场危机中表现出色,继续保持了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中国市场对德国经济的重要性进一步凸现。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度日益加深,层出不穷 的全球性挑战要求各国同舟共济,任何一国都难以独善其身,或仅靠自己力量单独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解决世界上的重大问题不能没有新兴大国特别是中国的参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德关系从2009年开始明显改善,走上了积极稳定向上发展的轨道。2010年7月默克尔总理访华成功,是年10月温总理在布鲁塞尔出席亚欧首脑会议后应邀飞赴柏林同默克尔总理会晤,双方敲定建立政府蹉商机制,以全面推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是新形势下合乎逻辑的发展,是双方出于互利共赢的合作需要而决定的重大举措。

政府磋商机制是国与国之间加强务实合作的一种形式,它与通常的政府首脑访问虽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直接参与讨论的内阁成员较多,不仅有利于相互沟通和充分发掘两国合作的潜力,而且有利于一国内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更有利于推动两国各个领域的务实合作。这种优越性在这次中德首轮政府磋商的成果中也得到了体现。

中德首轮政府磋商发表的联合公报表明,双方在进一步密切政治关系、加强经济科技合作和促进人文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共识,签署了一系列重要协议,其广度和深度令人瞩目。首先,双方签署了总金额为150亿美元的商业协议,并就争取两国贸易额到2015年翻一番,达到2800亿美元的目标达成了共识。这意味着,中国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德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二,双方就多个领域发展深层次合作达成了具体协议。其中最突出的亮点有:(1)建立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这是在汽车领域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合作,并将推动两国之间和两国内部在这一领域的协调。(2)建立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这是在一个高端领域的合作意向,其成果不仅对两国有重要意义,而且会推动国际标准化合作。(3)建立中德职教联盟。这意味着两国将通过示范项目和加强人员往来,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方面的合作,符合中国提高职工技能的需要。(4)制订未来五年的农业合作计划。包括扩大沼气领域的合作和成立畜牧业合作试验基地。(5)建立中小企业合作基金。中国开发银行将提供20亿欧元资金,开展50个项目,以支持和促进两国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第三,在政治关系方面,德方重申了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原则立场,承诺支持中国尽快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虽然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不取决于德国一家,但德方重申这一立场也是一种积极姿态。在法治国家和保护人权、中国尽快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上,双方也较好地达成了共识。总的来看,《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新闻公报》体现了中国对德国作为“欧盟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和“中欧友好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的高度重视,显示了德国视中国为“理想伙伴”的重要认识和“德国发展对华关系的决心是坚定的”这一明确承诺,反映了双方加强互利合作的积极意愿。

中德两国关系自1972年建交以来,虽曾有过一些波折,但总体上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这是因为:中德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也没有历史遗留的争议问题。两国经济上互补性很强,德国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和优质产品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而中国可为德国的资本、商品、技术和专利提供广阔的市场。中德文化各具特色,历史上曾有过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良好记录。德国启蒙思想家莱布尼兹在其《中国近事》一书中曾指出:中欧文化具有同等价值,应在平等基础上相互学习。在两国经济关系高度发展的今天,开展文化交流的必要性更加突出。不仅如此,中、德分处亚欧大陆,在各自地区都具有重要影响,两国发展战略合作不仅对两国,而且对世界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德两国发展良好关系有坚实的基础。而这也是温总理这次访德取得如此丰硕成果的根本原因。

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复杂的。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还有待进一步具体落实,为此需要双方进一步做出艰苦的努力,同时还需排除可能出现的干扰。中德两国历史遭遇不同,文化传统、社会政治制度和发展阶段各异,在一些问题上持不同看法是正常的、难免的,重要的是双方都要承认世界的多样性,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不强加于人,妥善解决存在的分歧。为了推动中德、中欧关系沿着成熟、稳定,健康的轨道发展,温家宝总理在第六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上的演讲中提出了四条意见,即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协商,互利共赢。这无疑是切中要害的。笔者根据切身体会以为,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要通过各种渠道促进相互了解,进而增进相互理解。特别是要努力了解和正确对待不同的国情,这一点欧洲朋友尤其重要。二是互相尊重、平等待人。要切实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和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要试图改变对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39年的中德关系史和36年的中欧关系史告诉我们,凡是遵循了上述原则的时候,中德、中欧关系就顺利发展,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历史已经证明,中德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的利益,也有利于欧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明年将是中德建交四十周年。衷心祝愿两国以落实中德首轮政府磋商的成果来迎接两国关系的这个重大节日。

(作者:梅兆荣 中国前驻德国大使、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前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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