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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观察:欧盟单边征收航空“碳税”不得人心

2012-02-23
     针对欧盟单边征收航空碳税的举动,莫斯科会议通过的联合宣言包含一揽子可供选择的反制措施,各国将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其中包括:利用法律禁止本国航空公司参与碳排放交易体系;修改与欧盟国家的“开放天空”协议;暂停或改变有关扩大商业飞行权利的谈判。这是国际社会对欧盟“碳税”的又一次有力回击。

    中国民航局官员吉原表示,欧盟不顾世界各国反对,一意孤行地对全球航空业征收不合理费用,这是中国不能接受的。莫斯科会议通过的联合宣言措辞强硬,为的是向欧盟施加更大压力,迫使其最终自行停止征收“碳税”。中国自2008/101/EC号指令出台后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国家民航局已于本月下令禁止中国所有航空公司参与碳排放交易体系。欧盟作为一个地区组织,无权向世界其他国家的航空公司变相征税,这不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的有关条款。

    俄罗斯联邦运输部部长伊戈尔·列维京在此次会议开幕时表示,现在将民航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为时过早。在各国没有达成共识之前,必须抵制欧盟的指令。她认为,这一指令将导致航空公司运营成本增加,也会给乘客带来负担,并可能引发新一轮空运提价,减少市场需求。

    俄罗斯联邦运输部副部长瓦列里·奥库洛夫介绍说,俄运输部正在拟订有关禁止俄航空公司开设碳排放交易账户的法案,计划于今年上半年提交国家杜马。此外,俄还可能拒绝欧盟航空公司增加赴俄的航班数。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克·托纳22日表示,“欧盟需要终止将这一机制单边应用于外国航空公司,并与国际民航组织开展更有意义的接触,以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全球途径”。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和运输部长拉胡德去年12月16日曾致函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称欧盟将航空业纳入碳交易体系的规定是“错误的方式”。欧盟将非欧盟成员国的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航空业的法律体系。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媒体部主任康希尔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欧盟的碳交易体系将扭曲国际航空业的竞争局面,欧盟坚持强征航空碳税很可能会引发与一些国家的贸易战。

    分析人士指出,面对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欧盟虽然不可能废除已经出台的法律,但是会通过在多边框架内的磋商弥合分歧,不排除对法律进行修改的可能。

    欧盟在强征航空碳税问题上的立场最近出现软化迹象。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赫泽高的发言人拉德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随时准备与所有的伙伴就它们的关切展开讨论,包括在国际民航组织框架内进行磋商。我们理解一些国家对欧盟在征收航空碳税问题上实行所谓的‘单边主义’的关切”。

    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行动的官员德尔伯克在2月上旬的一个论坛上也表示,欧盟事实上更倾向于通过多边谈判解决目前的分歧。他说:“我们一直都明确地表示,我们愿意根据各国在国际民航组织框架内就降低航空碳排放问题而达成的市场化措施修改我们的立法。”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媒体部主任康希尔介绍说,欧盟官员最近的一些表态暗示他们认为国际民航组织框架内的全球解决方案是一个更好的方案,他们也表示愿意通过国际民航组织找出全球解决方案。

    康希尔进一步指出,正是由于航空业跨国境的特点,《京都议定书》才将管理航空业国际碳排放的责任赋予了联合国下面的国际民航组织。在解决航空碳排放问题方面,该组织目前正取得进展。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同意牵头设立一个基于市场的削减国际航空碳排放的全球统一框架。(综合新华社驻外记者张正富、贺颖骏、任海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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