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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二届法律研讨会讨论互联网健康发展问题

2012-07-20
     新华网慕尼黑7月16日电(记者宋国城)以“数字时代的公民权利和国家立法”为主题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二届法律研讨会16日在德国南部城市慕尼黑开幕。

  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中,来自两国政府、议会、法院的人员以及律师、专家学者、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等90余人将围绕“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和执法”“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互联网环境下公民对立法的参与”三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女士出席了会议。

  宋大涵在会议上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互联网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人数已达5.38亿,约占中国总人口的40%。互联网对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的同时,在未成年人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也面临一些难题。中国政府非常重视通过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依法治理互联网来解决互联网发展面临的难题。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将及时对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各国有益经验,不断完善互联网法律制度,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宋大涵说,今年是中德建交40周年。40年来,两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交往日益频繁,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丰硕成果。两国于2000年建立的法治国家对话机制,开创了不同社会、不同文化传统的国家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进行平等对话、友好交流的先例,为加强两国法律界的沟通和理解,借鉴对方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促进双方关系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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