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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发电子护照的通知

2014-06-30

  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通知,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将于2014年7月14日起签发电子护照。自7月14日起,申请新护照、换发护照和补发护照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照片,并留取指纹和签名式样。具体要求请见:

 

  附件:

  电子护照常见问答

  电子护照指纹采集指引

  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电子护照手写纸质签名规格指引

  电子护照在线申请预约常见问答

 

 

 

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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