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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第十届法治国家对话研讨会在柏林举行

2010-11-18
      新华网柏林11月17日电   11月15日至16日,中德第十届法治国家对话研讨会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会议主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和德国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女士出席会议。

  在研讨会上,两国近百名法律专家讨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框架、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体系和效能等,并就中德律师制度进行了研讨。他们普遍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社会经济环境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面临新的发展课题。中德加强相关研讨,既有利于加强双方关于法治建设的对话和交流,也将促进两国在其他领域的交往。

  研讨会结束后,宋大涵主任和长施纳伦贝格尔部长签署了《中德法治国家对话三年实施计划(2010年-2013年)》。

  中德2000年6月在柏林签署了《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10年来,双方4度签署《两年实施计划》,举办了9届高层法律研讨会,确定了87个交流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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